关于评定2022 年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 常态化“送温暖”关爱慰问对象的通知
时间:2022-12-08 04:24 作者:工会 点击:
各工会小组:
根据省教育工会《关于下拨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常态化“送温暖”关爱慰问专项资金的通知单》的有关要求,院工会将在学院教职工中确定一批“送温暖”关爱慰问名单,由省教育工会财务部统一实名制转账发放慰问金。
一、慰问对象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且本年度内未领取过教育工会慰问金的本工会会员:
1.受疫情影响较深的困难教职工;
2.发生临时性、突发性生活困难的教职工;
3.疫情期间坚守抗疫一线做出突出贡献、长期工作在苦、脏、 累、险、危、害等艰苦岗位一线的教职工。
二、评定程序
1.自愿申请或组织推荐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,写明申请原因。本人没有申请,但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,可由所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推荐,写明推荐原因。
2.工会委员会评定。各工会小组长统一将本组“送温暖”关爱慰问申请(推荐)表汇总后送交工会,由工会委员会评定拟慰问对象。
3.领导审批。工会将拟慰问对象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核,确定慰问对象。
4.公示。慰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-5个工作日。无异议名单上报省教育工会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申请或推荐理由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2.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,请各工会小组长务必在12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请(推荐)表汇总后送交工会翦智辉同志(联系电话:15377315163)。
附件1:“送温暖”关爱慰问申请(推荐)表
院工会
2022年12月8日
附件一
“送温暖”关爱慰问申请(推荐)表
姓名 | 性别 | |||
身份证号码 | ||||
工作部门及职务 | ||||
申请 或 推 荐 原 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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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签名 | 党组织盖章 |